一:手扶水平安全帶宜采用帶有塑膠套的纖維芯6×37+1鋼絲繩,其技術性能應符合GBll02《圓股鋼絲繩》的要求,并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出廠合格證。
二:安全帶兩端應固定在牢固可靠的構架上,在構架上纏繞不得少于2圈,與構架棱角處相接觸時應加襯墊。
三:安全帶端部固定連接應使用繩卡,繩卡壓板應在安全帶長頭的一端,繩卡數量應不少于3個,繩卡間距不應小于安全帶直徑的6倍;安全夾頭安裝在距最后一只夾頭約500毫米左右,應將繩頭放出一段安全彎后再與主繩夾緊。
四:安全帶固定高度應為1.1~1.4m;每間隔2m應設一個固定支撐點;安全帶固定后弧垂應為10~30mm。
五:手扶水平安全帶僅作為高處作業特殊情況下,為高空作業人員行走時的扶繩,嚴禁作安全帶懸掛點使用。應經常的檢查固定端或固定點有否松動現象,安全帶有否損傷和腐蝕、斷股現象。